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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铝基材料及深加工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皖江****产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皖江****产业集中区内,主要建设3#厂房、5#厂房及六层倒班房等生产及生活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28万平方米。配套****广场、地面停车位210个及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0.18公顷。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电、通讯等附属管网工程,其中**雨水管网670米,污水管网135米,供电电缆238米。项目总占地面积4.40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0.66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布设雨水管网完善排水系统;对绿化区实施土地整治及综合绿化;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进行密目网苫盖0.5公顷,沿建筑物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450米及沉砂池3座,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恢复区域植被,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促进铝基材料产业链延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