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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仓储基地及托盘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元疃镇,****基地及托盘加工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栋厂房及附属用房,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管网、供配电系统、消防设施及景观绿化工程,并购置安装相关加工设备。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9公顷,总建筑面积18744平方米,容积率1.18,建筑密度47.31%,绿地率8.7%。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雨水管网600米。项目总挖方1.08万立方米,总填方1.08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主体已有的雨水管网和景观绿化,新增临时排水沟、沉沙池、袋装土拦挡及密目网覆盖等,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物流仓储及加工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