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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经五路(团结村八社 - 五渠村三社)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中环科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常信乡,主要对经五路进行升级改造,路线全长1.914公里,其中主线长1.596公里,支线长0.318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及拆除重建涵洞12道,平面交叉2处。配套实施道路两侧乔草结合绿化0.38公顷,安装太阳能路灯66套,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护栏等设施。项目总占地2.4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4.31万立方米,其中借方2.42万立方米,弃方1.89万立方米运至指定消纳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与回覆、密目网苫盖及洒水抑尘等,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交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