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8013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2号
成文日期: 2026-03-20
关于洵口镇职工活动场所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2号
关于洵口镇职工活动场所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洵口镇职工活动场所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洵府发〔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洵口镇职工活动场所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洵口镇职工活动场所装修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洵口镇。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大厅:厚20公分多孔砖墙44.48立方米,真石漆墙面125.46平方米,现浇水磨**地面347.29平方米,金属(塑钢、断桥)窗32.4平方米,空调器4台等;2、健身房:厚20公分多孔砖墙24.93立方米,橡胶板楼地面122.62平方米,金属(塑钢、断桥)窗15.3平方米,铝合金组合门窗29.16平方米等;3、地面瓷砖:块料楼地面21.17平方米,洗脸盆1组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0.35万元,资****事务局相关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一月六日
抄 送:县统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 2026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