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关于2026年3月20日拟对**华能**1号海上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华能**1号海上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 | **县鱼山岛 | **县鱼山岛 | **电缆3.51公里,包括**陆上计量站~等展线路1回及等展~龙峙线路1回,电缆型号采用ZB-YJLW03127/220,电缆截面分别采用630平方毫米和2500平方毫米,敷设方式为电力管廊+电缆沟敷设。其中,项目**线路路径约0.27公里,****政府建设的电力管廊敷设电缆。 | 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7日在******分局网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无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电缆线路敷设时,在每一相电缆外包裹绝缘层和金属护层,并采取直接接地措施。电缆管沟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0.7m,输电线路沿线设置警示标志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40
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31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