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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协议动态管理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及《****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下列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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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
附件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 址 | 解除原因 |
| **广恩****公司**县中都镇二分店 | **省**市**县中都镇中都万豪世家1栋1层1-12号 | 违约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