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公开分类 | |
| 发布单位 | ****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 2026-03-20 |
| 文 号 | 主题词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
| 1 | ****年产150万套园艺工具配件建设项目 | **省**市**区余新镇姜贤路636号车间一东侧 | ****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租赁******公司车间一东侧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购置激光切割机、全自动浸粉线、喷塑线、前处理线、抛丸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50万套园艺工具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项目生活污水及表面清洗废水在厂内预处理后(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表面清****处理站预处理),一起纳管排放,经**市联合****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污染物:①项目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至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②项目面包房喷塑粉尘经喷粉房侧面吸风装置及密闭隔间先收集至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再与集气罩收集的浸塑废气统一收集至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③项目喷粉线1#喷粉房的喷塑粉尘经喷粉房侧面吸风装置及隔间密闭收集至滤芯回收+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④项目喷粉线2#喷粉房的喷塑粉尘经喷粉房侧面吸风装置及隔间密闭收集至滤芯回收+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⑤项目浸粉线预热及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面包房烘箱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统一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⑥项目喷粉线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⑦项目水分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热洁炉运行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污染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塑粉、热洁炉残渣、废钢丸、废布袋、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槽渣、磷化废液、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抹布手套、污泥、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安全处置。 4、噪声:建筑隔声、基础减震,加强日常维护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9
通信地址:**市**区凌公塘路1683****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