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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致诚****公司****公司
建设地点:**州**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州**市草坝镇,主要建设年产40万立方米基质的生产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4栋建构筑物,涵盖珍珠岩生产厂房、基质生产厂房、仓库、泡发池、消防水池、配电室、门卫室、食堂及会议室等,总建筑面积25518.45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硬化地面2.71公顷、绿化面积0.25公顷,以及雨水管网830米和排水沟437米等附属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4.2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建筑密度29.86%,容积率0.60。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48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雨水导排系统及景观绿化,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农业基质生产加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