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湖南)储备中心进出口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公告

审批
湖南-娄底-娄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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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市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储备中心进出口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公告
****政府关于**市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储备中心进出口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0 10:34

娄征告〔2026〕1号

**市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储备中心进出口道路工程项目于2026年1月8******厅下发建设用地批复,批复文件为湘政地〔2025〕1709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市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储备中心进出口道路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用途:公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权属、范围及面积 :大埠桥街道、大埠桥街道华胜村、****园艺场,批准征收面积:1.5568公顷。

三、补偿标准:1、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调整**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娄政发〔2025〕4号)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其中:水田94600元/亩;旱土78518元/亩;园地、林地63382元/亩;建设用地78518元/亩;荒山、荒地、裸地及其他未利用地47300元/亩。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参照)《**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五、社会保障:执行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

六、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事务中心负责办理补偿相关工作。

七、本公告将分别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居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对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周剑 尹军

联系电话:139****8111 133****9339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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