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菜央子(******公司:
《国家电投鲁北盐碱滩涂****基地W5地块项目50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国家电投鲁北盐碱滩涂****基地W5地块项目配套送出工程,起自国家电投鲁北盐碱滩涂****基地W5升压站,止于弥河(**)500kV变电站,途经**市**市、**市**县。**单回架空输电线路长度约为16km,其中**铁塔44基、依托铁塔1基。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策标准要求。我厅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行期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及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请**市、**市、**县、**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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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