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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004365L | 建设单位法人:宋** |
| 陈建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开发区南区 |
| ******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1-C38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16.888611 纬度: 38.59750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10 |
| 青审批环表〔202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004365L001X |
| 2025-09-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00436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944MA7HTK032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众智****公司 |
| ****0944MA7HTK0323,911********9874846 | 竣工时间:2025-09-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312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年生产硅钢磁芯1000吨,纳米晶超微晶磁芯2500吨,互感器20000万只,互感器外壳2500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年生产硅钢磁芯500吨,纳米晶超微晶磁芯1000吨,互感器15000万只。 |
| 优化产品结构,产能减少,互感器外壳相关生产设施未建设,不再生产互感器外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互感器外壳生产线一条;硅钢磁芯生产工艺经“喷漆、晾干”工序;纳米晶超微晶磁芯生产工艺经“喷漆、晾干”工序;互感器生产工艺经剥皮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互感器外壳相关生产设施未建设,不再生产互感器外壳,无注塑烘干工序、加热注塑成型工序废气产生;硅钢磁芯生产工艺中的“喷漆、晾干”工序不再建设,热处理后的工件改为“浸固”处理(使用环氧树脂配合料A料、B料);纳米晶超微晶磁芯生产工艺的“喷漆、晾干”工序不再建设,无相应废气及废包装桶等危废产生;互感器生产工艺中剥皮工序不再建设, |
| 优化生产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硅钢卷绕工序激光焊机、焊接、激光打标、中频粘合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工序、晾干工序、浸漆工序、抽真空工序、烘干工序、固化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剥皮工序、灌胶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取消喷漆、晾干、剥皮工序建设,浸漆改为浸固处理,硅钢卷绕工序激光焊机、焊接、激光打标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浸固工序、抽真空工序、烘干工序、固化工序、灌胶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工业滤筒除尘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中频粘合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 取消部分产污环节建设,完善治理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3号厂房、4号厂房、6号和7号宿舍楼;****餐厅一座; | 实际建设情况:硅钢磁芯、纳米晶超微晶磁芯、互感器生产线均位于1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6号和7号宿舍楼不再建设。实际建设食堂一座,折算基准灶头数为21.6个,****餐厅。 |
| 平面布局优化,食堂仍供300人进餐,油烟废气、食堂废水等污染物未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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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57 | 3.528 | 0 | 0 | 0.057 | 0.057 | / |
| 0 | 0.075 | 3.12 | 0 | 0 | 0.075 | 0.075 | / |
| 1 | 项目切割设备喷淋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食堂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项目切割设备喷淋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食堂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项目化粪池排口废水中污染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pH值:7.1~7.2(无量纲),化学需氧量:8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7.0mg/L,氨氮:25.2mg/L,总氮:31.9mg/L,悬浮物:16mg/L,动植物油类:0.44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pH值: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3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0mg/L,氨氮≤40mg/L,动植物油类≤100mg/L,总氮≤45mg/L,悬浮物≤200mg/L)。 |
| 1 | 硅钢卷绕工序激光焊机、焊接、激光打标、中频粘合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工序、晾干工序、浸漆工序、抽真空工序、烘干工序、固化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剥皮工序、灌胶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DA001排气筒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废气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标准,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染料尘)标准。 DA003排气筒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染料尘)标准。 DA004排气筒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2019.7.1号实施)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的要求。 | 实际建设过程中,取消喷漆、晾干、剥皮工序建设,浸漆改为浸固处理,硅钢卷绕工序激光焊机、焊接、激光打标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浸固工序、抽真空工序、烘干工序、固化工序、灌胶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工业滤筒除尘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中频粘合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DA001排气筒硅钢卷绕工序激光焊机、焊接、激光打标工序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最大排放速率0.042kg/h,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8mg/m3,最大排放速率9.54×10-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26.2kg/h,锡及其化合物浓度≤8.5mg/m3、速率≤2.04kg/h)。 项目DA002排气筒浸固、抽真空、烘干、固化、灌胶工序出口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以碳计)最高小时均值排放浓度为5.05mg/m3,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60mg/m3、苯浓度≤1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浓度≤20mg/m3)。 DA003排气筒喷塑工序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6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18mg/m3、速率≤3.4kg/h)。 DA004排气筒中频粘合工序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9kg/h,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3mg/m3,最大排放速率3.17×10-5kg/h,镍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743mg/m3,最大排放速率1.40×10-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26.2kg/h,锡及其化合物浓度≤8.5mg/m3、速率≤2.04kg/h,镍及其化合物浓度≤4.3mg/m3、速率≤1.004kg/h)。 食堂油烟净化器出口废气中,油烟单个灶头基准排放浓度为0.1mg/m3,油烟最低去除效率为88.9%,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的要求(油烟浓度≤2.0mg/m3,净化设施处理效率≥85%)。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以碳计)最高排放浓度为0.88mg/m3,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2.0mg/m3、苯浓度≤0.1mg/m3、甲苯浓度≤0.6mg/m3、二甲苯浓度≤0.2mg/m3);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488μg/m3(换算后为0.488mg/m3),镍及其化合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2.8ng/m3(换算后为3.28×10-5mg/m3),锡及其化合物最高排放浓度为42.7ng/m3(换算后为4.27×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锡及其化合物浓度≤0.24mg/m3,镍及其化合物浓度≤0.04mg/m3)。 车间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以碳计)最高排放浓度为1.8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2019.7.1号实施)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 1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隔声降噪措施。 |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
| 1 | 项目分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切割工序喷淋水沉淀过程废渣、检测工序不合格品、外观检查工序不合格品、数控雕刻机边角料、激光切割机边角料、移动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环氧粉末收集后回用;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布袋除尘器粉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环氧树脂和乙醇使用过程废包装桶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项目分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切割工序喷淋水沉淀过程废渣、检测工序不合格品、外观检查工序不合格品、数控雕刻机边角料、激光切割机边角料、移动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环氧粉末收集后回用;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布袋除尘器粉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环氧树脂和乙醇使用过程废包装桶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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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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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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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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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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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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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