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油生产设备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平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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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51270B孔德程
宋福荣**省**市**市
南村镇郭庄三城路86-1号工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花生油生产设备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021版本:10_016-植物油加工133C1331-C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
**省**市**市 南村镇郭庄三城路86-1号工厂
经度:120.07833 纬度: 36.635199****环境局**分局
2025-07-03
青环审(**)〔2025〕80号913********151270B001Q
2000
10****
913********151270B****
913********151270B**清开源安全****公司
****0283MA3P67CM3B2025-09-25
2026-02-132026-03-20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13VR6E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技改扩建、技改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通过提高了榨油机的生产能力及新增预热工艺,提高了小榨车间生产效率,实现年增产花生油6000吨通过提高了榨油机的生产能力及新增预热工艺,提高了小榨车间生产效率,实现年增产花生油6000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花生米→验收→筛选→去石→色选→预热(蒸汽)→炒米(天然气)→压榨(蒸汽)→原油→过滤→检验(不合格物料返回过滤工序)→包装→入库花生米→验收→筛选→去石→色选→预热(蒸汽)→炒米(天然气)→压榨(蒸汽)→原油→过滤→检验(不合格物料返回过滤工序)→包装→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花生米筛选、去石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炒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 炒米、压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15t/h生物质蒸汽锅炉燃烧废气依托现有“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陶瓷多管旋风+脉冲袋式除尘的3.3t/h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共同经氧化镁法脱硫+亚氯酸钠氧化法脱硝(依托现有)处理,经45m排气筒DA001排放花生米筛选、去石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 炒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8排放; 炒米、压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15t/h生物质蒸汽锅炉燃烧废气依托现有“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陶瓷多管旋风+脉冲袋式除尘的3.3t/h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共同经氧化镁法脱硫+亚氯酸钠氧化法脱硝(依托现有)处理,经4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产污环节、废气收集治理排放设施均无变化,仅排污许可中排气筒编号同环评相比发生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0256 417.8 0 355.8 0 10318 62
1.4 0.072 0 0.024 0 1.448 0.048
0.19 0.003 0 0.0025 0 0.191 0.001
0.11 0.001 0 0.0002 0 0.111 0.001
0.4 0.003 0 0.0033 0 0.4 0
25937.04 8040.22 0 5399.62 0 28577.64 2640.6 /
0.39 0.02 0 0.016 0 0.394 0.004 /
2.3 0.117 2.55 0.078 0 2.339 0.039 /
0.647 0.3 0.063 0.298 0 0.649 0.002 /
0.2 0 0 0 0 0.2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调节池+反应池+初沉池+气浮池+水解罐+氧化池+二沉池”) 废水pH、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执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TDS执行国电银河水务****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表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植物油加工要求0.4m3/t产品 ****处理站(“调节池+反应池+初沉池+气浮池+水解罐+氧化池+二沉池”) 项目污水中各监测指标分别为:pH日均值为7.4、CODcr浓度日均值为21mg/L、SS浓度日均值为31mg/L、动植物油浓度日均值为0.28mg/L,氨氮日均值为4.22mg/L、总磷日均值为0.36mg/L、总氮日均值为18.4mg/L,TDS浓度日均值为603mg/L,pH、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满足《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TDS满足国电银河水务****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满足《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表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植物油加工要求0.4m3/t产品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5t/h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依托现有“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陶瓷多管旋风+脉冲袋式除尘”的3.3t/h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共同经氧化镁法脱硫+亚氯酸钠氧化法脱硝(依托现有)处理经45m排气筒DA001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15t/h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依托现有“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陶瓷多管旋风+脉冲袋式除尘”的3.3t/h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共同经氧化镁法脱硫+亚氯酸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颗粒物、SO2、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2kg/h;烟气黑度<1;DA001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林格曼黑度≤1级)
2 压榨车间筛选工序依托小榨车间筛选机进行筛选,小榨车间筛选、去石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脉冲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压榨车间筛选工序依托小榨车间筛选机进行筛选,小榨车间筛选、去石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脉冲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 排气筒DA005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7kg/h;DA005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10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3.5kg/h)
3 炒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8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 炒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8排放。 排气筒DA008颗粒物、SO2、NOx未检出;烟气黑度<1;DA008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要求(1级)。
4 炒米、压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炒米、压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排气筒DA00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无量纲);DA003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2000(无量纲))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减振、隔声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7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邻三城路一侧满足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花生米验收筛选、去石、色选杂质及石子、不合格花生米、胚饼、除尘器回收粉尘、废布袋、滤渣、废过滤网、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反渗透膜、15t/h生物质锅炉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 废包装材料,花生米验收、筛选、去石、色选过程产生的杂质、石子以及不合格花生米,胚饼,除尘器回收粉尘,废布袋,滤渣,废过滤网,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反渗透膜及锅炉炉渣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花生米验收、筛选、去石、色选过程产生的杂质、石子以及不合格花生米除尘器回收粉尘,废布袋,滤渣,废过滤网,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水处理站污泥,胚饼,废反渗透膜及锅炉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进行外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企业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70283-****0516-247-L);企业已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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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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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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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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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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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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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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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