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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7号)及《****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8号)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用于2025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公示期间如对方案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日,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0751-****586
附件2: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目标表.docx
附件3: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内容及任务表.docx
附件4: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第三次**土壤普查)建设内容及任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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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