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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0
| 项目名称 | ****供电局340.2KW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彝族****供电局供电大楼及所属黄瓜园、姜驿、平田、羊街供电所已有建筑物屋顶屋面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7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田磊 |
| 联系人 | 唐稷 | 联系电话 | 135****122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46.29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2-08-25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供电局供电大楼装机容量175.5kW、黄瓜园供电所装机容量96.66KW、姜驿供电所装机容量35.64kW、平田供电所装机容量21.06kW、羊街供电所装机容量11.34kW规划总装机容量为340.2KWp,拟安装光伏组件540Wp 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435 块,BAPV形式铺设安装。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的电量消纳方式,采用0.4kV电压等级并网。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成品光伏组件的运输量不大,因此在运输过程应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注意对于交通干线附近居民区尽量绕道而行,避免或减轻对居民造成的噪声影响,进入工程场区应做到禁止鸣笛。在成品光伏组件安装过程中,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敲击器械等,因此应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并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 ||
| 承诺:**** 田磊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田磊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