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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审服投发〔2026〕101号
关于市属公园内再生水利用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执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市属公园内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宝执法字〔2026〕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2026年第13次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建设市属公园内再生水利用项目,现就项目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属公园内再生水利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渭河生态公园(**段)、炎帝园、植物园、儿童公园。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对渭河生态公园(**段)、炎帝园、植物园、儿童公园四个公园实施再生水灌溉管网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渭河生态公园(**段):管灌灌溉610亩,铺设灌溉管道19130米,改造公厕供水管道630米,配套建设闸阀井及出水桩;
2.炎帝园:管灌灌溉245亩,铺设灌溉管道4935米,改造供水管道660米,**人工湖DN300出水钢管120米,配套建设闸阀井及各类喷头;
3.植物园:管灌灌溉1054亩,铺设灌溉管道33954米,更换园区人需用水管道4345米,**人工湖进出水钢管230米,配套建设闸阀井、各类喷头及出水桩;
4.儿童公园:管灌灌溉76亩,铺设灌溉管道3590米,更换园区人需用水管道1192米,**人工湖进出水钢管130米,配套建设闸阀井及各类喷头。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546.7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六、建设期限:5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信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在线审批平台报我局审批。
****服务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