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枫林溪谷门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枫林溪谷门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地点:**市**区。
2.4采购内容:按照枫林溪谷门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具体要求,完成枫林溪谷门禁系统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5预算金额:1198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玖仟捌佰元)。
2.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枫林溪谷门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成之日止。
2.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信誉良好,申请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没有泄露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的案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统一查询)。标书代写
3.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需说明期限已经届满。(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公司****公司、****公司关联关系的企业,只能由其中之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申请。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获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00元/份(人民币)。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2日09时00分,地点为****会议室(**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发布媒介
本****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抚仙路6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877-****057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150****0780
日期: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