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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0
| 项目名称 | X114线埔田平交至刘厝寨段道路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埔田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307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彬 |
| 联系人 | 林玉珊 | 联系电话 | 193****7698 |
| 项目投资(万元) | 9499.83 | 环保投资(万元) | 46.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7-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路线起于埔田平交(桩号K7 138),经埔田村、著洋村、刘厝寨村,止于埔田镇与锡场镇交界处(桩号K9 907),全长约2.8公里,改造后道路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其中****村委会段约2公里,道路宽度30米;****村委会至终点段约0.8公里,道路宽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以及电力迁改工程;同步实施民房微改造8.5万平方米、店招改造962米、环境整治8620平方米、改造栏杆和围墙约2519m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工地扬尘和飞灰采取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采用商品混凝土、喷淋设备、严格按照渣土的有关规定等措施后通过抑尘排放至空气中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三级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暴雨地表径流和建筑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的建筑机械,工地周围安装隔声屏障,合理安排好噪声机械使用时间。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前对施工场地临时排水做出详细规划,并配置相应的临时排水设施。2.尽量在施工区内修建施工道路,避免破坏周边环境。3.施工区所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开挖面,开挖作业前在开口线外预先挖好载、排水沟,开挖后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护。4.搞好绿化工作,在可能的地方植树种草,以美化环境、防止水土流失。5.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按要求植树种草及硬化铺装,防止水土流失。 | ||
| 承诺:**** 李彬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彬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