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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6年03月18日 发布了****运输演算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更正线下申领参数所需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无相关模板,自行准备
②明确业绩1 合同认定标准为“每提供一份金额751.03万元以上的合同得标准分值的 20 %”。
完整表述为:“1.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模拟仿真系统或AB演算系统)的数量,最多提供 5 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合同金额 30 %****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751.03万元以上的合同得标准分值的 20 %,最多得标准分值。 说明: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低于合同金额 30 %、发票复印件低于合同金额 30 %)的合同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3.每份合同在业绩评审中只计算一次(**,用于上述第1项评审的合同不能再用于第2项评审)。”标书代写
供应商无需重新下载文件,按以上内容响应即可。
其他内容不变
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