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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44725N | 建设单位法人:任洋 |
| 杜政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市**区鹤岭镇立新村 |
| **市**建筑垃圾****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2.841667 纬度: 27.9800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06 |
| 潭环审(**)〔2025〕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 |
| 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244725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244725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4T6491X6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式平台 |
| ****位于**市**区鹤岭镇立新村,企业“年产石灰石10万吨项目”于2014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4[015]号),于2014年12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石灰岩矿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于2022年12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潭环审(**)[2022]031号)。现公司拟投资2600万(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建设**市**建筑垃圾****中心建设项目,此次扩建不新增用地,仅进行布局调整,利用现有项目厂房、现有仓库、办公区、食堂、宿舍楼等,在现有生产车间新增一条生产线,主要用于筛分、冲洗、破碎、制砂,并新增相关的环保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市**区鹤岭镇立新村,企业“年产石灰石10万吨项目”于2014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4[015]号),于2014年12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石灰岩矿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于2022年12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潭环审(**)[2022]031号)。现公司拟投资2600万(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建设**市**建筑垃圾****中心建设项目,此次扩建不新增用地,仅进行布局调整,利用现有项目厂房、现有仓库、办公区、食堂、宿舍楼等,在现有生产车间新增一条生产线,主要用于筛分、冲洗、破碎、制砂,并新增相关的环保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扩建项目产品产能为年产6万吨碎石(1-3籽)、4万吨碎石(2-4籽)、2万吨细砂、6万吨中砂、2万吨石粉、8万吨路基骨料,总产能为28万吨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本扩建项目产品产能为年产6万吨碎石(1-3籽)、4万吨碎石(2-4籽)、2万吨细砂、6万吨中砂、2万吨石粉、8万吨路基骨料,总产能为28万吨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建筑垃圾分选→可**利用物料→上料→提升机→颚式破碎→反击破碎→皮带输送→洗砂、筛分→磁选、风选→产品堆存。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建筑垃圾分选→可**利用物料→上料→提升机→颚式破碎→反击破碎→皮带输送→洗砂、筛分→磁选、风选→产品堆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洗砂废水)经现有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现有生态修复项目作为原材料制浆后进行矿洞填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原料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洒等措施,原料和产品须入棚入库。加强厂内环境管理,车辆运输过程和堆场产生的扬尘,物料装卸、输送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破碎、筛分废气,以及运输车辆尾气,在经过喷雾除尘、洒水抑尘等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 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产生的泥沙用于矿洞填充;磁选、风选产生的废金属、建筑垃圾分选出来的废玻璃、废塑料收****回收站综合利用;渣土、木屑等无法综合利用废料用于矿山回填。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含油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洗砂废水)经现有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现有生态修复项目作为原材料制浆后进行矿洞填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原料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洒等措施,原料和产品须入棚入库。加强厂内环境管理,车辆运输过程和堆场产生的扬尘,物料装卸、输送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破碎、筛分废气,以及运输车辆尾气,在经过喷雾除尘、洒水抑尘等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 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产生的泥沙用于矿洞填充;磁选、风选产生的废金属、建筑垃圾分选出来的废玻璃、废塑料收****回收站综合利用;渣土、木屑等无法综合利用废料用于矿山回填。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含油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时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须使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标准的可在本项目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后方可使用。 本项目为****石灰岩矿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配套项目,当****石灰岩矿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完成后,本项目须立即自行拆除并退出。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三同时”管理规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完成企业自行监测及执行报告填报。项目建设和营运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由**市生态环境****支队负责。 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了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 本项目为****石灰岩矿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配套项目,当****石灰岩矿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完成后,本项目立即自行拆除并退出。 本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三同时”管理规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完成企业自行监测及执行报告填报。项目建设和营运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由**市生态环境****支队负责。 本项目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未超过五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04131 | 0 | 0 | 0 | 204131 | 204131 | |
| 0 | 10.2066 | 0 | 0 | 0 | 10.207 | 10.207 | |
| 0 | 1.0207 | 0 | 0 | 0 | 1.021 | 1.02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6.276 | 6.276 | 0 | 0 | 6.276 | 6.27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 | |
| 2 | 沉淀池 | / | 沉淀池 | / | |
| 3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 |
| 1 | 喷雾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喷雾除尘 | 达标 |
| 1 | 隔音、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隔音、减震 | 达标 |
| 1 | 一般固废间 | 已建 | |
| 2 | 危废间 | 已建 |
| 扩建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移动式破碎机1台(新增)、颚式破碎机1台(新增)、反击破碎机1台(新增)、圆筒筛1台、提升机1台、皮带运输机6台(新增2台)、分筛机1台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扩建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移动式破碎机1台(新增)、颚式破碎机1台(新增)、反击破碎机1台(新增)、圆筒筛1台、提升机1台、皮带运输机6台(新增2台)、分筛机1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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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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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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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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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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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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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