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民政厅、财政厅《**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桂民发〔2026〕2号) 文件精神,规范有序为我县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养老服务,保障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落地见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合法资质、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承担我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及消费补贴相关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养老服务相关资质,能够为我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等服务,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养老服务****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养老服务机构。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二)遵守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服务流程规范、收费合理透明。近一年内无重**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失信惩戒信息。
(三)拥有稳定的服务团队,护理人员、照护人员具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民政局、财政局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严格按照桂民发〔2026〕2号文件要求开展服务、规范使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及时报送服务与核销信息。
****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机构须按要求准备完整材料,纸质版一式贰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扫描)。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清单。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1—****630
(三)申报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电子版U盘(PDF格式,加盖公章扫描)。
五、遴选流程
(一)材料受理。县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质审核。对材料齐全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三)综合评审。按照资质合规、服务能力、信誉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入选机构。
(四)公示与确定。****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我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并纳入机构库管理。
六、服务机构库运用
纳入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库的机构,将作为我县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的备选单位,****政府委托或购买的养老服务任务。养老机构和服务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与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相关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民政领域服务项目。
(二)入选机构须严格执行桂民发〔2026〕2号文件及我县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开展服务、如实核销消费补贴、接受监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八、养老服务机构申报材料目录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复印件)
(四)服务人员信息
1.服务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1)
2.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社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六)服务场所、设备清单(详见附件3)及照片
(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八)养老服务机构申请书(载明申请意愿、服务能力等,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服务人员花名册
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
3.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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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