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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承担“硫酸镍浸出系统联动工艺优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硫酸镍浸出系统联动工艺优化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建设地点:****集团选冶化厂区内硫酸镍一分厂、硫酸镍二分厂原有厂房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进行生产浸出系统工艺优化改进,提高浸出系统产能,利用硫酸镍一分厂、二分厂原有厂房,在厂房内新增反应釜、压滤机等设备设施,厂房外部新增罐区,用于项目溶液中转,实现浸出工序、除铁硅工序产能提升。主要通过该项目提高氢氧化镍原料处理能力。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0****1858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31-****133
邮箱:****@qq.com
链接: https://pan.**.com/s/1YQuPjpKKifqS8zbKvePhMQpwd=wfx9 提取码: wfx9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