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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25MA9FUHWB0J | 建设单位法人:康文俊 |
| 李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虞****开发区至信三**侧 |
| ****年产20万吨高端装备及核电封头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至信三**侧 |
| 经度:115.84206 纬度: 34.3718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22 |
| 商环虞审〔2024〕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 16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25MA9FUHWB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425MA9FUHWB0J | 验收监测单位:**中碳****公司 |
| ****0307MA9JYR4X5H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0001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建后全厂年产20万吨高端装备及核电封头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后全厂年产20万吨高端装备及核电封头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等离子切割、焊接、打磨、打磨、冲压、旋压、压鼓、卷圆、热处理、冷却、齐边、抛丸、喷砂、酸洗、水洗 | 实际建设情况:激光切割、焊接、打磨、打磨、冲压、钻孔、旋压、压鼓、卷圆、热处理、冷却、齐边、抛丸、喷砂、酸洗、水洗 |
| 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相比增加钻孔工艺;切割工艺由等离子切割变更为激光切割,配套建设烟尘净化器及排气筒,切割烟尘产生量减少;工件由自然冷却变更为采用固溶池冷却,冷却水重复利用,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治理措施:1#厂界切割粉尘:集气罩+烟尘净化器+30m高排气筒;焊接、打磨、齐边粉尘:集气罩+烟尘净化器+30m高排气筒;抛丸粉尘: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喷砂粉尘: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节能燃气炉烟气:低氮燃烧机+30m高排气筒;井式燃气炉烟气:低氮燃烧机+30m高排气筒。2#车间节能燃气炉烟气:低氮燃烧机+18m高排气筒;齐边、焊接、打磨粉尘:烟尘净化器+18m高排气筒;抛丸粉尘:袋式除尘器+18m高排气筒;喷砂工序:干式喷砂机,滤筒除尘器+18m高排气筒;3#车间清洗工序:三级喷淋洗涤塔+UV光解活性炭一体机+18m高排气筒;切割粉尘:烟尘净化器+18m高排气筒。 废水治理措施:水洗废水和洗涤塔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治理设施“隔油+调节+氧化+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减噪措施。 固废治理措施:危废暂存间1座(20m2),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包括废油桶、废清洗剂桶)、清洗池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20m2);废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钢丸、废砂料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保护措施:清洗池、水洗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 风险防范与应急设施: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按规定设置危废标识;风险物质存储采取专人管理,确保风险物质安全储存与使用。天然气管道区域禁止明火,并安装天然气泄漏检测及报警装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措施:1#车间抛丸粉尘: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27.5m高排气筒(DA001);节能燃气炉烟气:低氮燃烧机+27.5m高排气筒(DA003、DA011);井式燃气炉烟气:低氮燃烧机+27.5m高排气筒(DA002);2#车间齐边粉尘:2套“烟尘净化器+15m高排气筒”(DA004、DA006);焊接烟尘:烟尘净化器+15m高排气筒(DA005);打磨粉尘:烟尘净化器+15m高排气筒(DA007);喷砂工序:水喷砂机,湿式作业;3#车间激光切割粉尘:烟尘净化器+15m高排气筒(DA010)。 废水治理措施:水喷砂机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溶池冷却水重复利用,不外排;水洗废水和洗涤塔废水依托原有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和******公司废水通过同一个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减噪措施; 固废治理措施:危废暂存间1座(20m2),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包括废油桶、废清洗剂桶)、清洗池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分类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15m2);废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钢丸、废砂料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保护措施:清洗池、水洗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 风险防范与应急设施: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按规定设置危废标识;风险物质存储采取专人管理,确保风险物质安全储存与使用。天然气管道区域禁止明火,并安装天然气泄漏检测及报警装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 各生产车间设备及布局与环评相比进行优化调整,1#车间未建设切割机、焊接机、齐边机、喷砂机(利用2#、3#车间设备及环保措施);1#车间抛丸机治理措施由袋式除尘器变更为“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治理措施提高。2#车间新增打磨机,配套建设烟尘净化器及排气筒;喷砂机由“干式作业,配套建设袋式除尘器”变更为湿式作业;3#车间增加激光切割机,配套建设烟尘净化器及排气筒;全厂废气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不增加。1#车间排气筒高度由环评中的30m变更为27.5m;2#、3#车间机加工工序排气筒高度由环评中的18m变更为15m;污染物排放速率满足相应排气筒高度要求,且本项目排放口属于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生活污水由环评中的“依托******公司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变更为“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和******公司废水通过同一个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新增废切削液,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576 | 0.1104 | 0.1728 | 0.0576 | 0 | 0.11 | 0.053 | |
| 0.0288 | 0.0552 | 0.0864 | 0.0288 | 0 | 0.055 | 0.026 | |
| 0.0029 | 0.0055 | 0.0087 | 0.0029 | 0 | 0.005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24 | 0.0036 | 0.0153 | 0.0024 | 0 | 0.004 | 0.001 | / |
| 0.011 | 0.0489 | 0.0495 | 0.011 | 0 | 0.049 | 0.038 | / |
| 0.6497 | 2.2514 | 4.6915 | 0.6497 | 0 | 2.251 | 1.60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水洗废水和洗涤塔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治理设施“隔油+调节+氧化+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水喷砂机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溶池冷却水重复利用,不外排;水洗废水和洗涤塔废水依托原有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和******公司废水通过同一个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 |
| 1 | 1#厂界切割粉尘:集气罩+烟尘净化器+30m高排气筒;焊接、打磨、齐边粉尘:集气罩+烟尘净化器+30m高排气筒;抛丸粉尘: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喷砂粉尘: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节能燃气炉烟气:低氮燃烧机+30m高排气筒;井式燃气炉烟气:低氮燃烧机+30m高排气筒。2#车间节能燃气炉烟气:低氮燃烧机+18m高排气筒;齐边、焊接、打磨粉尘:烟尘净化器+18m高排气筒;抛丸粉尘:袋式除尘器+18m高排气筒;喷砂工序:干式喷砂机,滤筒除尘器+18m高排气筒;3#车间清洗工序:三级喷淋洗涤塔+UV光解活性炭一体机+18m高排气筒;切割粉尘:烟尘净化器+18m高排气筒。 | 有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的排放限值;有组织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金属****加工行业限值;井式炉和节能燃气炉烟气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环评批复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无组织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加热炉厂房外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 | 1#车间抛丸粉尘: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27.5m高排气筒(DA001);节能燃气炉烟气:低氮燃烧机+27.5m高排气筒(DA003、DA011);井式燃气炉烟气:低氮燃烧机+27.5m高排气筒(DA002);2#车间齐边粉尘:2套“烟尘净化器+15m高排气筒”(DA004、DA006);焊接烟尘:烟尘净化器+15m高排气筒(DA005);打磨粉尘:烟尘净化器+15m高排气筒(DA007);喷砂工序:水喷砂机,湿式作业;3#车间激光切割粉尘:烟尘净化器+15m高排气筒(DA010)。 | 项目DA001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高为7.6mg/m3,平均排放速率平均值最高为0.171kg/h;DA004、DA005、DA006、DA007、DA008、DA010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最高7.8mg/m3,平均排放速率最高为0.360kg/h;项目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平均值最高为颗粒物4.7mg/m3,二氧化硫低于3mg/m3(未检出),氮氧化物27mg/m3,烟气黑度小于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9有组织氟化物排放浓度平均值最高为0.56mg/m3,平均排放速率平均值最高为0.00284kg/h;项目厂界外监控点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高为0.373mg/m3;项目厂区内炉窑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高为0.355mg/m3。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减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减噪措施。 |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范围为51~55dB(A) |
| 1 | :清洗池、水洗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 | :清洗池、水洗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 |
| 1 | 危废暂存间1座(20m2),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包括废油桶、废清洗剂桶)、清洗池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20m2);废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钢丸、废砂料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 危废暂存间1座(20m2),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包括废油桶、废清洗剂桶)、清洗池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分类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15m2);废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钢丸、废砂料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 | 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按规定设置危废标识;风险物质存储采取专人管理,确保风险物质安全储存与使用。天然气管道区域禁止明火,并安装天然气泄漏检测及报警装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按规定设置危废标识;风险物质存储采取专人管理,确保风险物质安全储存与使用。天然气管道区域禁止明火,并安装天然气泄漏检测及报警装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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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