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商贸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督导”项目。
二、合格报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经有权法定部门登记注册,业务范围需包含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及类似表述;
2.不接受两家以上联合体报价;
3.能开具正规合法的发票;
4.预算控制价:最高价不高于16万元;
5.专家服务:合同签订起1年内(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协议协商确定;
6.服务团队需具备三名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员,参与我局服务时原则上应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人员,专家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督导、记录、材料整理、跟踪整改、安全培训等,具体人选及参与人数视工作内容另行协商确定。
三、项目内容
1.协助督导内容:
①****商务局****办公厅有关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的通知(榕商务便函[2024]590号)进行一般隐患排查督导。
②****管理部令第10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一2017)和《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城规〔2023〕4号)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商贸领域重大隐患排查督导。
③有关上级专项部署涉及需要我局配合的安全工作及在合理范围内交办的其他安全方面工作。
2.协助督导工作量(包含但不限于):
①针对****商贸经营主体、再生**回收企业、餐饮、住宿等有关商务领域经营主体的督导。由县商务局按比例抽取,全年督导次数约260家次,并做好闭环工作(含内业材料整理)。对无法限期闭环含超出法定职责的问题及时抄送给相关部门和乡镇。
②节假日、关键节点前后(如春节、五一、中秋、国庆)
等重大专项任务等专项督导一年不少于10人天,并协助做好闭环整改工作(含内业材料整理)。
③全年提供安全知识培训服务不少于3次。3次培训合计不少于6课时(具体时间另行约定)。
3.协助督导其他要求:
①****商务局计划安排及督导对象主体大小每半天
检查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家;全年提供服务工作量不少于100人天(以半天为最小单位,如两人半天计为1人天工作量)。
②报价应含人员劳务报酬、差旅费、自带交通工具、奖金、加班费用、保险、管理费、税金、合理利润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③能够至少指定两个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安全咨询服务。
④有重大突发事件,能够一小时内到场协助。
⑤能够协助整理相关书面督导材料、迎检材料且原则上每周安排一人半天(计入服务天数)驻我局协助开展材料整理、归档等有关安全工作。
四、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对所有按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报价方不少于三家方属有效项目。按包装进行拆封且经评估符合报价人条件的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意向成交中标方(经会议研究后确定为中标方),该中标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意向成交中标方。
如报价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方报价的,报价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该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县商务局内部会议研究通过后,与中标方签订相关服务合同,服务合****商务局所有。
五、其他履约规定
1.****商务局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商务局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停止分包、转包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商务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同签订生效后,若发现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存在以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等违反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行为,县商务局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
4.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商务局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县商务局局按流程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二次支付: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完成服务项目、提****商务局验收合格后,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县商务局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六、提交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息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结果)。
3.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3本盖章复印件(包括签约合同或聘书)。
4.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督导报价表并盖章(见附表)。
以上材料若查出造假或缺漏,则予以判定无效报价。
七、公告期限
1.公示时间:2026年 3月 20日至 3月27日;
提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 17:30。标书代写
2.地址:**市**县甘蔗街道**大道73号A栋612
办公室。
3.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密封送(寄)达,封面标注“商贸安全生产督导报价”字样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一式两份(封面未表明有效联系方式的视为无效报价材料)。以实际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废件;非工作日不收件。
4.现场比价时间电话通知,最终结果按规定予以公告。
联 系 人:张首锋、许思遥
联系电话:0591-****7579
附表: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督导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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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