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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猪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库山镇大福照村西南1300米。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库山镇大福照村西南1300米,占地面积44884.07平方米,士地为租赁,项目建设猪舍8座,建设面积22522.5平方米,****办公室、餐厅、宿舍、有机肥池、生产辅助用房、防疫室等,项目主要从事猪养殖,仔猪从周边市场买进,经卫生监督部门检疫确定为健康合格后,入场采用刮粪机养方式养殖,根据猪生长发育不同时期,外购不同配比全价配合饲料采用自动除粪系统,自动养殖系统、自动通风除臭系统、自动供水供料系统,配备类污**优化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猪16000只,存栏8000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633-****55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日****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qq.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