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下称 中****公司 )拥有对******公司债权资产,拟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资产情况
中****公司拥有对******公司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债权本金23,709.98万元,利息15,437.28万元,费用10万元,债权合计39,157.26万元(资产详细情况参见附件:《债权明细表》)。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的约定,****银行的有关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等计算。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债务企业位于**省**市。
二、交易条件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四、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清收、诉讼追偿、债务重组、公开转让等。如采取公开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户或打包处置,整体或其中任意资产与其他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组合打包处置。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的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徐先生、陶先生,联系电话:027-****089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阳女士,联系电话:027-****8257。
联系地址:**市**区体育街特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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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
附件:
债权明细表
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 | 垫付费用 | 抵、质押物 | 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
| 1 | ******公司 | 237,099,800.00 | 154,372,808.24 | 100000.00 | 1、******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区春园北路桐树店村的商业在建工程(会展办公楼),建筑面积18526平方米,土地面积8416.1平方米; 2、******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区春园北路桐树店村的在建工程(公寓),建筑面积12510平方米,土地面积8956.4平方米; 3、******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区春园北路桐树店村的商****活动中心、****中心),建筑面积分别为20743平方米、13220平方米,土地面积13256.3平方米; 4、******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区桐树店村的工业土地,土地面积43847.9平方米; 5、******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区桐树店村的工业土地,土地面积22322.9平方米; 6、****公司名下位于**市二0七国道的住宅用地,和位于**市宜远路的在建工程(住宅),土地面积13754.16平方米,建筑面积7013.99平方米。 | 抵押人:******公司、****公司;保证人:倪**、俞建云、韩兵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垫付费用等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抵质押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