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富能源富锦300MW发电项目接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标题:
关于泰富能源**300MW发电项目接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关键字:
时效:
关于泰富能源**300MW发电项目接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6-03-20

**市****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泰富能源**300MW发电项目接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市、**市**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泰富能源**300MW风电场升压站至220千伏**变1回22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29.8千米(单回架空线路29.6千米,地埋电缆0.2千米),**铁塔共计91基。

该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泰富能源**300MW发电项目接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厅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


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运行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区时,应严格执行限速、禁鸣。运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征占土地,占用耕地、林地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征用手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标明施工活动区,严禁越界施工,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对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区域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

(四)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水淹耕地或者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避免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减轻水土流失产生的危害。

(五)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场地远离水体,禁止侵占河道。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跨越的水体,不得在水体附近和河道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土点;加强施工期间人员管理,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六)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设置移动式隔尘挡板、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湿法作业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

三、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我厅审核。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和批复****生态环境局****环境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境局****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