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西~林海第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黑龙江-鸡西-鸡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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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海第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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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海第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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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林海第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500****电站间隔工程、扩建500****电站间隔工程和****至林海Ⅱ回500千伏线路工程。

(一)扩建500****电站间隔工程

在500****电站预留用地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在林海Ⅱ出线侧装设1组18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及中性点小电抗,站内**1座25立方米高抗事故油池。

(二)扩建500****电站间隔工程

在500****电站预留用地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在主变低压侧新增1组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站内**1座14.4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

(三)****至林海Ⅱ回500千伏线路工程

线路工程起于500****电站本期扩建间隔,止于500****电站本期扩建间隔。**线路长度198.37千米,**杆塔共计434基(单回耐张塔78基,单回直线塔356基)。输电线路沿途经过**市**区、**市、**区、**市及**市**县。

该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林海第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运行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区时,应严格执行限速、禁鸣。运营期,变电站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类别要求,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征占土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林地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征用手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标明施工活动区,严禁越界施工,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临时工程,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对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区域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禁止捕猎野生动物,规范施工作业时间和方式,避免夜间施工对野生动物正常栖息造成影响;对于邻近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环境敏感区的输电线路施工,要避开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繁殖期(3-6月);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周围设置围挡,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四)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水淹耕地或者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避免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减轻水土流失产生的危害。

(五)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场地远离水体,禁止侵占河道。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跨越的水体,不得在水体附近和河道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土点;加强施工期间人员管理,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进出车辆清洗及建筑结构养护等产生的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机械冲洗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机械冲洗废水经移动式隔油设施处理后用于机械冲洗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至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处理厂。

(六)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设置移动式隔尘挡板、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湿法作业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要求。

(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移动式隔油设施产生的废油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运营期,变电站内事故油池容量应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贮油坑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漏处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确保在事故和检修状态下,事故油和含油废水全部得到收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我厅审核。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和批复****生态环境局****环境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境局****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