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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袁庄及其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金源****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产业集聚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4.9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2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9万平方米。**多栋高层住宅楼、配套商业用房、****幼儿园,同步建设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广场硬化、雨水污水管网铺设、供电供水及消防系统。景观绿化工程采用乔灌草结合方式,提升小区环境质量。施工期间采取了表土剥离与回覆、临时排水沟、沉沙池、防尘网覆盖及车辆冲洗等水土保持措施,土石方挖填总量基本平衡,余方外运至指定消纳场。项目旨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区域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