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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学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君乐宝大道西侧、**大道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1#教学楼、2#教学楼、食堂、1#宿舍、2#宿舍、报告厅等主体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4.67公顷,总建筑面积41765.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336.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28.65平方米,建筑密度19.07%,容积率0.82,绿地率35.8%。****广场、生态透水砖铺装、雨水管网等道路排水工程,实施土地整治、绿化覆土及景观绿化工程。同步完善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临时苫盖、砖砌挡水埂等水土保持措施,土石方挖填总量4.26万立方米且基本平衡,无弃方。项目旨在优化教育**配置,缓解学位紧张,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