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新村四期2标段建设塔吊设备租赁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新村四期2标段建设塔吊设备租赁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新村四期2标段建设塔吊设备租赁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2月14日
开标日期:2026年3月20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省**市政务区习友路与徽毫****花园2幢1905室
投标报价:****660元
资质: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服务期:15个月。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将相关设备运达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经招标人确认合格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至招标人通知的设备退场之日为止。具体节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3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