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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三锅镇河****基地路基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邛水****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三锅镇**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基地产业道路路基,全长4.00公里,路基平均加宽至5米。工程主要包括道路路基处理、路面硬化、**错车道9个、桥涵设施(含平板桥3座及水泥管涵)、排水沟4000米及沉砂池15处,以及挡墙堡坎等防护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2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0公顷,临时占地0.27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16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运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采取彩条布遮盖、临时拦挡及临时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辅助区实施表土回铺及乔灌草综合绿化,旨在改善当地交通条件,****基地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