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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5********308251D | 建设单位法人:邹发明 |
| 霍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贵**区 |
| **省**市**区百马大道中段16****中心B区5楼509室) |
| 贵安****数据中心电力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贵**区 贵**区**路附近 |
| 经度:106.5575,106.5561 纬度: 26.39,26.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9 |
| 贵安环表〔2024〕32号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79.63 |
| 27.7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5********308251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5********202350G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04-09 |
| 2025-04-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20 |
| 2026-02-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web/xwzx/news-detail/929?id=3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电力管廊分为党武变至华为变(A线)及马场变至华为变(B线)两个回路,其中A线敷设电力电缆规模为3*220KV,断面尺寸为1.5m*2.0m,起止桩号AK0+000~AK0+208,全长208m;B线敷设电力电缆规模为3*220KV,断面尺寸为1.5m*2.0m,起止桩号BK0+000~AK0+173,全长173m。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电力管廊分为党武变至华为变(A线)及马场变至华为变(B线)两个回路,其中A线敷设电力电缆规模为3*220KV,断面尺寸为1.5m*2.0m,起止桩号AK0+000~AK0+208,全长208m;B线敷设电力电缆规模为3*220KV,断面尺寸为1.5m*2.0m,起止桩号BK0+000~AK0+173,全长173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高压电缆、配电电缆、通信线缆等集中放在地下专用通**。****电站进行电力运输。 | 实际建设情况:将高压电缆、配电电缆、通信线缆等集中放在地下专用通**。****电站进行电力运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a)占地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电力管廊不涉及永久占地,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施工临时占地破坏了地表植被,导致土壤侵蚀模数相应增大,形成新的水土流失区。因此施工期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尽可能减少非必要的工程开挖和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临时用地恢复。 (b)对植被及动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区域内不存在名木古树,施工时需要进行表层植被清理,受影响的植被类型主要为评价区常见的农田植被及灌草丛植被类型,且在评价区广泛分布,工程占地及施工不会造成某种植被类型消失或灭绝。本项目施工区开发强度较大、人类活动频繁,野生动物种类相对贫乏,且数量较少。施工过程中仍应采取如下措施,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 ①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制定保护动植物的规章管理制度,文明施工,尽量避免对周边野生动物及植被造成干扰或破坏,严禁扑杀动物和随意破坏植被。 ②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会给环境污染带来新的隐患,从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本工程开工之前,尽量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对动物栖息地的不利影响。 ③杜绝夜间施工,以保证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稳定。 ④施工期应重点关注行动缓慢的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的保护,施工结束应在施工区域尽快恢复农田植被及灌草丛等植被,为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提供适宜的隐蔽和栖息场所,也为鸟类、兽类提供一个稳定的栖息地。 施工结束后,随着植被的逐步恢复,部分生境又会重新吸引两栖类、蛇类鸟类继续作为生境栖息,施工活动干扰影响也会随着施工活动结束逐渐减弱影响较小。 (c)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电力管廊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及施工作业,会造成水土流失,尤其是雨季施工更容易造成水土流失。为减少水土流失,本工程施工进度与时序考虑了区域降雨等水土流失因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如下: 1)工程措施 本项目土石方工程采取在晴天施工,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在满足工程需要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地表裸露面和破坏强度,土石方开挖后及时回填。工程完工后进行迹地恢复,场地清理整平,恢复原貌。 2)植物措施 恢复施工区段道路沿线植被,树种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且与**路沿线既有绿化带相协调的树种和草种。 3)临时措施 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建筑材料堆高需小于2m,坟比均不大于 1:1,并用彩条布对建筑材料进行遮挡,防止降水冲蚀;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的截排水沟、临时沉淀池,减少任意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因此,本项目采取以上水土保持措施,可以有效地遏制工程施工新增水土流失,缓解水土流失影响。 (4)景观保护措施 施工期建筑材料时用彩条布进行遮挡,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减少建筑垃圾、土石方随意堆放对景观的影响。 (2)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带起的扬尘,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辆的尾气、钢筋焊接烟尘以及道路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产生的沥青烟等。 (1)扬尘 为减轻本项目施工对周边居民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防止建设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①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及施工标志牌。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②土石方工程防尘措施。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石方开挖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③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或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④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运输路线和时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苦布遮盖严实。苦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⑤施工工地内部裸地防尘措施。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 2~5 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酒水频率,减少扬尘污染。 各施工工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各工地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⑥工地周围环境的保洁。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 20m 范围内。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的要求。 (2)车辆尾气 施工机械和汽车运输时所排放的尾气,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本项目施工为线状分布,各施工线施工的机械及运输车辆相对较小,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施工机械使用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车辆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焊接烟尘 本工程管廊主体施工采用现浇整体式结构,施工现场钢筋焊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焊接烟尘,但由于焊接量很小,废气产生量也很少,焊接过程中焊接人员佩戴防护面具、穿工作服,焊接烟尘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及人员健康产生明显的影响。 (4)沥青烟 沥青铺装阶段,在符合施工工序和操作规范情况下,尽量选择有风天气,以便于极少量沥青烟和微量苯并(a)芘的散发,减少集聚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 (3)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工程车辆噪声,在不采取任何措施下,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期应采取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从声源上将噪声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将高噪声设备主要布置在离敏感点较远的西北侧。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施工单****政府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 (3)采用声屏障措施 施工区四周设置围挡,将噪声降至最低 (4)加强管理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进出施工区域、经过居民区的运输车辆限速,严禁随意鸣笛。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的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要求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同时敏感点处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由于施工期噪声是阶段性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的影响也将结束。故业主方应抓紧开展施工,在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将影响周期缩短。 (4)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施工期不设集中的施工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因此施工场地内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基坑废水)。本项目为线性工程,施工期间地表开挖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受雨水冲刷会产生基坑废水,产生量约为1m3/d,临时沉淀池设置1座,容积为 1m3,基坑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酒水防尘,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沉淀池进行拆除,占地范围内进行植被恢复。 另外,根据《贵安****数据中心电力基础设施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场区钻探未揭露地下稳定水位,场地地下水埋藏较深,拟建管底标高均在地下水位标高之上,施工期开挖对地下水影响较小,但施工期仍采取:放坡开挖(利用土体自身的强度保持边坡不发生坍滑、移动、松散或不均匀下沉,达到边坡稳定、喷锚支护(挂网喷砼施工)措施,减少深挖过程中对地下水及环境产生的影响。 (5)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破路产生的建筑垃圾、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以及少量的废机油。 (1)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期破路产生的,产生量约为1518m2,属于一****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弃渣场,不得随意堆放。 (2)废弃土石方 根据核算,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量为 3.17 万m3(含表土剥离),填方为 2.37万 m3(含表土绿化覆土),外购石方为0.85万m3。废弃土石方属于一般固废。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弃方产生量较少,及时运至项目西侧****数据中心高端A4地块项目,场地内不设临时堆场。 根据现场勘查,****中心高端 A4 地块项目(简称 A4 地块)目前正在建设开发,共需要回填大量的土石方,本项目电力管廊A、B 线终点与A4 地块相连接,因此产生的弃方完全可运至A4地块,弃方可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意堆砌弃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3)废机油 项目施工中由于施工机械维护及保养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产生量很小,此类固废属于危险废物(类别 HW08,代码 900-249-08,危险特性为 T),通过专门的废油收集桶收集后,立即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施工场地内存放、不在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另外,本环评要求施工过程避免在松柏山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减少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固废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运行期正常情况下,管廊所经地区处于正常状况,地表植被、农作物生长正常,施工期被切断的动物通道也恢复正常。正常运营过程中,管廊对地表植被无不良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电力管廊本身不产生废水,管廊结构防水按照《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标准,防水防渗等级为一级,但根据初步设计,考虑到极端条件下电力管廊存在雨水渗入的情况,电力管廊A、B线底板均设置排水沟,通过排水沟将电力管廊内积水排入集水坑,通过潜水排污泵加压将雨水就近排至**路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区域内地表水体,****水库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气。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电力管廊附属的通风、排水系统设置有排风机、潜水泵,噪声值约为60~80dB(A),均位于地下电力管廊内,排风机及潜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排风机安装消声器、水泵进行基础减震后,经采取措施后,噪声可降低25dB(A)左右,噪声达到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工程电力管廊常年使用需定期对管廊进行维修,此过程会产生混凝土废料,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很小,无法定量,本环评要求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废料收集后及时带走,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禁止****水库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本项目属于管道建设项目,正常运营期基本不产生固废。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对贵安****数据中心电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前、建设后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的调查,对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和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回顾、检查和分析了工程实际的环境影响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得出如下的结论: ①项目建设前后,调查区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从面积来看主要体现为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农田、草地的减少。 ②工程的建设未对评价区动物、植物、植被多样性产生明显影响,未出现物种消失或分布区明显变得狭小的情况。 ③项目建设前后区域景观生态系统组成、空间结构、特征变化明显,主要体现为建设用地斑块的明显增加,景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异质性、多样性未受到明显影响。 通过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评价范围内各生态敏感目标所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基本得以落实,未造成明显生态问题。 在施工工场、弃土场等临时用地区域植被恢复方面,建设单位进行了大量的植被恢复工作。 在陆生动物保护方面,为了减少对区域陆生动物的影响,工程施工中严禁狩猎、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并采取有效的植被重建措施,为动物创造了较好的栖息环境。从现场调查结果及访问结果来看,施工期采用了以下措施: 1 占地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电力管廊未涉及永久占地,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施工临时占地破坏了地表植被。因此施工期已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减少了非必要的工程开挖和占地。施工结束后已开展了临时用地恢复。 2对植被及动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区域内不存在名木古树,施工时对表层植被进行了清理,受影响的植被类型主要为农田植被及灌草丛植被类型,工程占地及施工未造成某种植被类型消失或灭绝。本项目施工区开发强度较大、人类活动频繁,野生动物种类相对贫乏,且数量较少。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如下措施,减少了对动植物的影响。 ①施工过程中,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制定了保护动植物的规章管理制度,文明施工,减少了对周边野生动物及植被的干扰或破坏,未发生扑杀动物和随意破坏植被事件。 ②施工期已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施工结束后已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③施工期间未发生夜间施工现象。 ④施工结束后已在施工区域恢复了农田植被及灌草丛等植被。 施工结束后,随着植被的逐步恢复,部分生境已重新吸引两栖类、蛇类鸟类作为生境栖息,施工活动干扰影响也会随着施工活动结束而减小。 (c)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电力管廊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及施工作业,会造成水土流失,尤其是雨季施工更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考虑了区域降雨等水土流失因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针对水土流失,采取了如下防治措施: 1)工程措施 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均在晴天施工,已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在满足工程需要的情况下减少了地表裸露面和破坏,土石方开挖后已回填。工程完工后已进行迹地恢复,已对场地进行了清理整平,验收期间已恢复原貌。 2)植物措施 已恢复施工区段道路沿线植被,沿线植被所采用的种子均选择的与**路沿线既有绿化带相协调的树种和草种。 3)临时措施 施工期避开未发生雨季施工现象,建筑材料堆高均小于2m,坡比均不大于 1:1,已用彩条布对建筑材料进行了遮挡,施工场地已设置了临时的截排水沟、临时沉淀池。 4)景观保护措施 施工期建筑材料堆放时已用彩条布进行了遮挡,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已及时回填。未发生建筑垃圾、土石方随意堆放的情形。 运营期正常情况下,电力管廊所经地区处于正常状况,地表植被、农作物生长正常,施工期被切断的动物通道已经恢复正常。据调查,电力管廊运行期间,在地下建设电力管廊的区域,地表自然生态环境、农业生态环境均未发现不良现象,地表植被、农作物生长未建设区域无明显区别。 (2)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通过对施工单位以及当地居民的调查可知,施工期未设集中的施工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因此施工场地内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基坑废水)。本项目为线性工程,施工期间地表开挖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受雨水冲刷会产生基坑废水,产生量约为1m3/d,临时沉淀池设置1座,容积为 1m3,基坑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酒水防尘。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沉淀池进行拆除,占地范围内已经进行植被恢复。 正常运营期间本项目不产排污废水。若遇到极端条件下电力管廊存在雨水渗入的情况,电力管廊A、B线底板均已设置了排水沟B×H=0.6m×0.1m(排水沟地埋),通过排水沟将电力管廊内积水排入集水坑,通过潜水排污泵加压将雨水就近排至**路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区域内地表水体,降低了雨水对环境的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和走访可能受项目施工影响的居民调查可知,项目施工期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了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1)扬尘 为减轻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边居民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了措施如下: ①施工现场已设置了围挡及施工标志牌。 ②土石方工程防尘措施。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中采用了洒水降尘。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均停止土石方开挖作业,同时作业处已覆以防尘网。 ③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已及时清运。 ④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均已采用密闭车斗及苦布遮盖严实。 ⑤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晴朗天气时,每周均等时间隔洒水 2~5 次,扬尘严重时已加大酒水频率。 ⑥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在施工工地周围 20m 范围内。 2)车辆尾气 施工期已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已定期检查维护,施工机械均使用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 3)焊接烟尘 本工程管廊主体施工采用现浇整体式结构,焊接过程中焊接人员均佩戴防护面具、穿工作服。 4)沥青烟 沥青铺装阶段,已选择在有风天气施工,同时已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 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气。 (4)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实地调查及监理报告可知,项目在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来自于施工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通过调查可知,项目施工期采用了以下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 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已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工作人员已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同时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离敏感点较远的西北侧。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已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未发生夜间(22:00~6:00)施工现象。 3)采用声屏障措施 施工区四周已设置围挡。 4)加强管理 建设单位已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进出施工区域、经过居民区的运输车辆已限速,严禁随意鸣笛。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相关投诉事件。 经过走访施工期噪声均未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根据现场走访,项目正常运营期间本工程电力管廊附属的通风、排水系统设置有排风机、潜水泵,均位于地下电力管廊内,排风机及潜水泵均选用的低噪声设备,排风机已安装消声器,水泵已进行基础减震后,埋地后经土壤衰减后,极大的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实地调查及监理报告可知: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破路产生的建筑垃圾、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以及少量的废机油。 1)建筑垃圾 ****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弃渣场,施工期未发生随意堆放事件。 2)废弃土石方 实际开挖土石方26050.45m3,回填量12904m3,剩余量13146.45m3。未外购石方。弃土处理方式:西侧****数据中心高端 A4地块项目。环评估算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量为3.17万m3(含表土剥离),填方为2.37万m3(含表土绿化覆土),外购石方为0.85万m3开挖的石,弃方为1.65万m3。实际较环评开挖方少了5649.55m3,外购少了了0.85万m3,填方少了10553.55m3,弃方少了3353.55m3。场地内未设临时堆场。 根据现场勘查监理资料查询,弃方施工期做到日产日清,且未发生随意堆砌弃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3)废机油 项目施工中由于施工机械维护及保养产生的少量的废机油,通过专门的废油收集桶收集后,立即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未在施工场地内存放,未在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间。施工过程未在松柏山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对机械设备进行过维护及保养。 正常运营期间基本不产生固体废物。本工程电力管廊常年使用已定期对管廊进行维修,此过程会产生混凝土废料,产生的混凝土废料经收集带走,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 (6)社会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工厂界以及电力管廊周围的居民点可知,项目施工期对当地居民的出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单位及时对造成的交通拥堵等进行了疏散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施工对社会环境的影响较小。 |
| 项目实际开挖土石方26050.45m3,回填量12904m3,剩余量13146.45m3。未外购石方。弃土处理方式:西侧****数据中心高端 A4地块项目。环评估算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量为3.17万m3(含表土剥离),填方为2.37万m3(含表土绿化覆土),外购石方为0.85万m3开挖的石,弃方为1.65万m3。实际较环评开挖方少了5649.55m3,外购少了了0.85万m3,填方少了10553.55m3,弃方少了3353.55m3。实际建设工程内容较环评,发生变动较小。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都严格遵守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且施工期间未受到环境相关投诉,故本次验收认为施工期土石方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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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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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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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