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50000套(件)装配换热器及相关配套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明田街道**村,主要建设年加工50000套(件)装配换热器及相关配套件生产线4条。项目总占地面积1.467公顷,**厂房13708.24平方米(层高9米)、综合用房1938.8平方米、值班室48.56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及场坪硬化约5800平方米,以及给排水、供电、电信、消防、绿化、围墙等附属设施,并安装相应生产设备。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106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运及外购种植土实现平衡,无弃渣产生。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防护措施,建成后实施景观绿化,旨在提升区域工业配套能力及经济效益。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计划工期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