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处理1630万平方米电镀绿岛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安****研究院****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年处理1630万平方米电镀绿岛项目的一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1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6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栋多层厂房、1栋管理用房、1栋锅炉房、2间原料暂存库、1间危废库、1栋办公配套楼、1****中心、1套反应沉淀池及生化池以及3间门卫室。配套设****广场、景观绿化及给排水、供电等附属工程。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5.32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运实现平衡,无借方和余方。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等防护措施,建成后实施景观绿化,旨在打****园区,提升区域表面处理能力及环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