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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兴民安置区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天城镇下津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园区道路全长约2.6公里,路面宽度4至5米,实施路床整形压实及机动车道硬化,铺设路缘石;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包括给水、雨水及污水管道铺设,**及加固各类检查井、雨水口,安装消火栓及水表井;实施照明工程,安装路灯及配套线缆和太阳能组件;同步建设绿化工程及停车位。项目总占地面积2.41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2.41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弃方。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剥离回覆、临时排水沉沙及苫盖拦挡等措施,旨在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