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
********公司****服务区二期超市一年使用权 |
4万元/年 |
4万元/年 |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日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公司 |
|||||||
| 住 址 |
**省**市**区黄海一路91号 |
||||||||
| 机构类型 |
****公司(国有独资) |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公司****服务区二期超市一年使用权 |
|||||||
| 所在地 |
**市**区**南路558号 |
||||||||
| 标的明细 |
序号 |
名称 |
出租面积(㎡) |
评估价值 (万元/年) |
挂牌价格 (万元/年) |
||||
| 1 |
二期超市 |
28 |
4.00 |
4.00 |
|||||
| 合计 |
28 |
4.00 |
4.00 |
||||||
| 标的 简介 |
项目标的以实物为准。 |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缴纳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押金(如受让方为原租户则无需重复缴纳),押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2、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受让权。原租户须在公告期间到蓝产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公司 |
|||||||
| 批准 内容 |
同意********公司****服务区二期超市一年使用权项目以不低于4万元/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3月13日 |
||||||||
| 评估结果 (万元) |
4万元/年 |
||||||||
| 备案单位 |
********公司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4万元/年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承租期限为一年,租金需承租方一次性支付; 2、受让人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也不得随意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4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转让方需****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合同终止; 5、意向受让方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6、该项目使用期间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意向受让方应按照年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a、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的,或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的,经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仍未改正,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房保证金不退还意向受让方。因意向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房屋造成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的损失; b、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c、私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允许非法人员逗留的; d、拖欠房屋租金累计半个月、每逾期一日,转让方有权按照每月租金的5%计收违约金;逾期超过1个月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房保证金不退还意向受让方; e、意向受让方将该房屋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 8、转让方根据安全工作要求对意向受让方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和指导;转让方发现意向受让方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意向受让方不按期整改安全隐患,转让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直至意向受让方整改完毕,情节严重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意向受让方; 9、意向受让方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对租赁房屋、设施及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合同期间不经过转让方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如有发现,转让方有****公司相关规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处罚。因意向受让方违规发包造成一切事故及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宾馆、餐饮、网吧、培训机构、幼儿园等特殊行业必须持国家许可的有效证件,确保生产经营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要求,因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经营活动,发生事故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11、该项目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基础服务费皆由受让方承担; 1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房屋租金、交易费用及押金; 13、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为准。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截止日前按蓝产权要求提交材料,详情请见 附件。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2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4月2日**时间17时前缴纳至**蓝色经****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蓝色经****公司;开户行:****公司**分行;账号:603********008800003)。 |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蓝色经****公司 |
|||||||
| 联系人 |
丁经理 |
||||||||
| 联系电话 |
0633-****655 |
||||||||
标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