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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集团**日新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110kV 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源清腾****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及**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10kV 升压站 1 座,占地面积 0.53 公顷,配套建设生活舱、设备舱、主变压器及 GIS 设备等建构筑物;** 110kV 单回路架空线路 14.8 公里,其中**段约 4.10 公里,**段约 10.70 公里,共使用自立式铁塔 43 基。同步实施施工临时便道新修与拓宽、牵张场地建设等辅助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 3.21 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 3.10 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人工种草及恢复植被等水土保持措施,并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密目网苫盖及编织袋拦挡等临时防护手段,旨在保障光伏电力安全高效送出,完善区域电网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