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磐石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锻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武清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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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对****年加工5000吨锻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0 14: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区雍**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加工5000吨锻件项目

****

**市**区下朱庄街广贤路东侧

**市******公司

****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市**区下朱庄街广贤路东侧自有厂房,进行“年加工5000吨锻件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金属锻件5000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气:项目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废气收集口连接管道收集后引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退火工序电加热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尾气一并汇至1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加热工序以天然气为热源,产生的燃烧废气经集气管路收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56-2024)中锻造工业热处理炉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56-2024)中锻造工业加热炉的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冷却废水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报告表结论,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 356-2018)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最终进入下****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设备、冷却塔及环保设备风机等。厂房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冷却塔选取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风机设置基础减振、风机与管道连接采取软连接等措施。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报告表预测结论,厂界东、南、北三侧昼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侧昼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切削液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含油纱布、废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废金属边角、废氧化渣、不合格品、铁渣及钢丸、废模具收****回收部门,集尘灰、废布袋收集后交由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管理部门清运。

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