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府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盘活公交国有资产,保障资产处置与后续经营授权合法合规,拟对中心**经营期限届满收回的123****车站台开展评估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评估工作规范、顺利实施,保障比选过程公开透明、竞争公平、结果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确定1家具备专业资质与能力的固定资产评估咨询单位,承担本次评估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123****车站台固定资产评估咨询服务项目。
二、评估范围
****中心**123****车站台的构筑物、附属设施相关固定资产的权属核实、资产清查、价值及预期广告位经营权未来五年收益评估。
三、服务内容
1.开展现场勘查,****车站台资产的权属、规格、数量、使用状态及历史运营情况;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评估准则,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站台残值及广告位经营权未来每年预期收益进行客观公允评定;
3.编制并出具正式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配合完成成果审核、备案及相关答疑工作;
4.协助做好评估成果与后续公交站台广告经营、资产处置工作的衔接衔接。
四、比选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比选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合法合规;
2.公开透明原则:比选公告、评审标准、评审结果等关键信息通过官方渠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公平竞争原则:统一资格审查标准与评审规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一视**,保障平等参与权;
4.择优高效原则:综合考量参选单位的资质实力、专业能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及报价,优选最优**单位,确保评估工作高效完成、结果精准可靠。
五、比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相关内容;
2.具备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的评估团队及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执业记录;
4.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同类项目评估经验,能够全程驻场统筹项目实施。
六、报名要求
1.法人身份证原件(有委托人时用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相关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产评估资质(财政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函1份。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18时0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
比选地址:****开发区镇宁路37号
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166****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