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
《****办事处关于请求帮助****村委会撒金格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九办请〔2026〕5号)和《****办事处关于请求给予启乐村等4个村高值特****基地建设项目批复的请示》(九办请〔202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村委会撒金格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和高值特****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村委会撒金格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1.分拣厂房建设: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含地面基础),安装250千伏安变压器1台(含500m线路)。采用轻型钢结构,符合生产用房安全、消防、环保要求。2.种植基地道路建设:按照农业生产道路标准建设,开挖4米宽机耕道路700米;硬化原有机耕路600米(3米宽),配套必要的排水沟、涵管、护坡及安全警示标志;支砌浆砌石挡墙300立方米。
批复资金100万元,从(曲财农〔2025〕130号)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支付。
(二)高值特****基地建设项目:**3500平方米地面基础(含地面保温),投入35万元;建设金耳出菇房1500平方米共8间智能出菇房(含出菇架6层,恒温恒湿设备、二氧化碳检测智能管理系统等),投入160万元;安装250千伏变压器1台及其他配套设施,投入35万元;建设4米宽生产道路1150米,投入50万元。
批复资金280万元,从(曲财农〔2025〕137号)2026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街道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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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
监督举报电话:0874-****253****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县腊山街道**北街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