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鲁****人民政府关于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六朋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鲁政请〔2026〕3号)和《鲁****人民政府关于鲁布革乡板台村(旧拿案)至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的请示》(鲁政请〔2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六朋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和板台村(旧拿案)至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一)六朋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1.****基地200亩;2.**蓄水池5个总容量2000立方米,3.铺设供水主管网5000米,支管网100000米,喷水头25000个;4.取水管网800米;5.**抽水站1个其中:新修20余平方米抽水房,大型抽水机1台,最大扬程400米;6.保鲜库一个50平方米及分拣厂房。
批复资金150万元,从(曲财农〔2025〕130号)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支付。
(二)板台村(旧拿案)至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新****公路段中****公路段2500米道路一条,路宽3.5米,厚0.2米。路面结构为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浇灌方量约1750立方米。
批复资金125万元,从(曲财农〔2025〕137号)2026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鲁布革乡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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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
监督举报电话:0874-****253****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县腊山街道**北街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