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龙湾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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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分局
生成日期 2026-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6年03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新增4800吨标准件、3200吨非标准件扩建项目

**省**市**区星海街道**二十路366号(厂区三)和**省**市**区星海街道**二十一路356号(厂区四)

****

****成立于1994年1月18日,是一家从事紧固件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目前有两个厂区,企业厂区一位于浙****开发区金海三道329号A区2幢,于2020年7月委托编制《****年产1200吨标准件、800吨非标准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0年9月通过备案((2020)温开审批环备字第127号),于2021年1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913********65796XG001Y),并于2022年9月通过自主验收。厂区一生产规模为1200吨标准件、800吨非标准件,主要生产工艺为冷镦、脱油、搓丝、攻牙、红镦等工艺,劳动定员50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9小时。企业厂区二位于浙****开发区**二十一路431号,于2023年2月委托编制《****年产1200吨标准件、800吨非标准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2月通过审批(温环龙建[2023]32号),并于2024年4月通过自主验收。厂区二生产规模为对厂区一生产的1200吨标准件、800吨非标准件进行热处理,主要生产工艺为淬火、回火等工艺,劳动定员10人,不设食宿,生产班制实行三班制,一班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现企业拟进行扩大再生产,在拟将厂区一冷镦机、脱油机和抛丸机搬迁至厂区三,其余生产规模、工艺均不变化,厂区二生产规模、工艺等均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扩建,扩建项目拟新增4800吨标准件、3200吨非标准件生产,由于现有厂房用房紧张,企业租用**鑫华****公司位于浙****开发区**二十路366号3#厂房一层部分车间(厂区三)和****公司位于**省**市**区星海街道**二十一路356号厂房(厂区四)作为扩建项目用房,两厂区相距370m,两厂区之间有其他企业厂房阻隔。厂区三主要生产工艺为冷镦、脱油、搓丝、攻牙、红镦等工艺,厂区四主要生产工艺为超声波清洗、抛丸、达克罗工艺等。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90人(其中厂区三80人,厂区四10人),厂区不提供食宿。生产班制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为300天。扩建后企业总生产规模为6000吨标准件、4000吨非标准件,总劳动定员为150人。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厂区三废气:冷镦废气经集气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引高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抛丸粉尘:****设备处理后排气筒DA003引高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厂区四废气:抛丸粉尘:****设备处理后排气筒DA004引高排放,达克罗废气处理设施:达克罗废气集气后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并入排气筒DA005引高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化学沉淀+化学氧化,设计处理规模2t/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一同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开发区****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噪声:设置隔振和减振基座。

固废:厂区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点,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外售综合利用;厂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点,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收集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381;传真:0577-****8382

通讯地址:**市**区永中街道升平路77****中心4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03月2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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