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政府****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的请示》(政请字〔2026〕3号)和《****政府关****村委会下小寨村、绿水塘村村内道路硬化的请示》(政请字〔2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社区农贸市场****村委会下小寨村、绿水塘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农贸市场建设项目:1、农贸市场基础+钢架、彩瓦建设,800㎡;2、农贸市场场地硬化,800㎡;3、农贸市场砌筑摊位20个,室内商铺10个;4、农贸市场排水沟建设,150m;5、农贸市场水电配套建设。
批复资金70万元,从(曲财农〔2025〕137号)2026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中支付。
****村委会下小寨村、绿水塘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村委会下小寨村中道路硬化,长750米,宽3米,厚15厘米;绿水塘村中道路硬化,长350米,宽3米,厚20厘米。
批复资金30万元,从(曲财农〔2025〕137号)2026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大水井乡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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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
监督举报电话:0874-****253****农业农村局)
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县腊山街道**北街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