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乡村**项目溪林动线灌口镇东辉村至李林村段溪流生态修复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乡村**项目溪林动线灌口镇东辉村至李林村段溪流生态修复工程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乡村**项目溪林动线灌口镇东辉村至李林村段溪流生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20,000.00元
采购包1(**乡村**项目溪林动线灌口镇东辉村至李林村段溪流生态修复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6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69,918.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1 | B****9900-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溪林动线灌口镇东辉村至李林村段溪流生态修复工程 | 1(项) | 否 | 本工程为**乡村**项目溪林动线灌口镇东辉村至李林村段溪流生态修复工程,****门市**区灌口镇。本项目拟对东辉村至李林村的田李溪、东李溪部分溪流段进行溪流清淤疏浚、生态护岸修复、卵石滩地营造、生态溢流堰建设、滨水节点打造、绿化提升以及照明与导视系统等附属设施。主要工程量:自然溪石护岸836.19米、松木桩护岸500米、河道卵石滩11090.6平方米、汀步125.55平方米、防腐木模块化平台586平方米、水土保护毯1053平方米、清淤3674.15立方米、自然溪石组合坐凳40组、乔木80株、攀缘植物800株、地被及水生植物816平方米、草皮3002平方米、太灯具1002套、给水管150米等。 | 2,62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开工后(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100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credit.****.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4)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指的是工程承建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指的是工程承建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工程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标书代写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按照《****建设部工业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的规定执行。
时间: 2026-03-20 至 2026-03-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6-03-31 09:30:0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门市**区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交易中心)
时间:2026-03-31 09:30:00(**时间)
地点:****门市**区云顶北路842****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在响应件提交截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厦市湖区云顶北路842号厦市政服务中4层C区厅收标窗,具体收标窗详信息屏显。(本公告有不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市湖区云顶北路842号厦市政服务中4层C区厅等待,并根据磋商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作直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携带笔记本电脑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供应商操作册。
名称:****
地址:****门市**区灌口镇灌口大道2199号
联系方式:189****1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路27号写字楼13A单元、B单元之一
联系方式:180****96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春燕、傅建廷、李芬
电话:180****9691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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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