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已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 ****消防站(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消防站(监理)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91064.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91064.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9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消防站(监理) |
1 |
391064.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不适用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企业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
| 邀请供应商 |
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进行采购,不接受非受邀单位响应。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 2026年3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5:00-17:30(**时间)。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直接至****(地址:**省**市**区营迹路69****中心西塔8楼)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8.2远程获取采购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公司(****@163.com),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0591-****8462-800或者0591-****3955)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标书代写
8.3报名费转账账户信息:账号名称:****;开户行:****公司****营业部;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9:00(**时间);地点:****【**省**市**区营迹路69****中心西塔8楼】本项目开标室。标书代写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9:00**时间);地点:****【**省**市**区营迹路69****中心西塔8楼】本项目开标室。标书代写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公告发布媒体: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14.采购人:****
地址:**市**区**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邮编:350005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1697
15.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营迹路69****中心西塔8楼
邮编:350003
联系人:林凤芳/李文利/金宇彤/林淇/吴丽群
联系电话:0591-****4767
附1:****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
| 银行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