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白甸镇经发办大楼一楼第二间店面出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市白甸镇经发办大楼一楼第二间店面出售交易公告
**市白甸镇经发办大楼一楼第二间店面出售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0

交易须知

****就其**市白甸镇经发办大楼一楼第二间店面出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转让方:****

2.标的具体名称及位置:**市白甸镇经发办大楼一楼第二间店面出售,****政府西侧,拟出让面积约为25.47平方米,最低价不低于77066.10元;标的具体情况以转让方现场确认的实物状况为准。

3.其他说明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拆分。

(2)现场查勘及地点

工作日内,自2026年3月20日14时00分起至2026年3月25日17时30分,可在与联系****人民政府详细咨询。

二、交易方式:

起始价:77066.10元(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加价幅度:100.00元/次(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三、意向竞拍人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条件根据标的具体情况由产权单位/资产管理单位确定。

1.意向竞拍人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从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1.意向方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意向竞拍人为法人单位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竞拍人为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如有)。意向竞拍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3.意向竞拍人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市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手续。

四、网上竞拍程序

(一)网上注册

1.未注册办理成为**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及约定条款:

本次交易无需缴纳保证金。

(三)下载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意向竞拍人,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报名路径:意向竞拍人登录**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网首页 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选择交易乙方。

上传附件为第一部分交易须知第三项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全部内容。

(四)竞价时间及要求:

意向竞拍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于2026年3月26日10时00分开始,在设定30分钟报价时间内可登录**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网进入交易响应人系统实时参与报价。(具****中心标准**时间为准)

意向竞拍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电子竞价系统中设置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2026-3-26 10: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3-26 10:30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竞价步长:100.00元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竞拍人。若有两个相等的最高价,报价者有原竞拍人的,则将原竞拍人优先确定为竞拍人;报价中无原竞拍人的,最先报价者确定为竞拍人。

特别提醒:请意向竞拍人提前登录至报价页面,防止因时间差影响报价。

(五)价格及成交款支付要求

3.1挂牌起始价:77066.10元

3.2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付清全部款项。

3.3价款支付期限要求: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账户。

3.4签订合同:受让人须于成交7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合同。

(六)特别说明:

1、竞拍人应合法经营。

2、受让人应服从城市管理要求,发生违章违规处罚的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出让的标的以现状交付,出让方向意向竞拍人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让标的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出让方对出让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竞拍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不得利用标的物从事非法活动。

5、受让人不得从事有毒气、废气、噪音污染、污水排放等对环境有污染或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的项目,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

6、受让人须自备营业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等),自行办理经营相关手续。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条例,守法经营,承担与经营行为相关的连带法律责任。

7、竞拍人应在报名参加竞价前自行向项目转让方详细咨询了解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消防验收情况,受让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营业证照、消防审批及验收等手续,所涉费用与责任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项目转让方不负责办理、不提供资料亦不保证受让人能办妥消防的审批和验收等。受让人不得以无法办理、办妥消防的审批和验收等手续为由向项目转让方提出任何异议。

五、联系信息

出让人名称:****

地址:**市白甸镇府前路2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琳慧 187****2463

**市白甸镇经发办大楼一楼第二间店面出售.docx
更正答疑内容
成交公示内容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0
招标公告
海安市白甸镇经发办大楼一楼第二间店面出售交易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