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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2MB156510X2 | 建设单位法人:张葆 |
| 耿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 |
| **市荆山河中下段(**区段)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90-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18.45842,118.4449,118.4404,118.43923,118.4497,118.44129,118.46869,118.44121,118.42485 纬度: 31.19041,31.19831,31.21324,31.25135,31.27865,31.29375,31.29871,31.29401,31.324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9 |
| 芜环行审(承)〔2024〕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221 |
| 2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2MB156510X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02MB156510X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8P8N9Q06 | 竣工时间:2025-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05QC1P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河道疏浚3.239km,(2)堤身外坡治理1.966km,堤顶防汛通道16.537km,(3)建筑物工程:**节制闸(荆方闸)、**连通涵闸(渭湾滩闸)、**溢流堰。 | 实际建设情况:1)河道疏浚3.239km,(2)堤身外坡治理1.966km,堤顶防汛通道16.288km,(3)建筑物工程:**节制闸(荆方闸)、**连通涵闸(渭湾滩闸)、**溢流堰。 |
| 1)三连圩防汛通道在13.521km的基础上增加三连圩以西欧阳河段防汛通道2.767km。共16.288k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变化原因:三连圩以西荆山河支流欧阳河段防汛道路维持现状土路,抢险期间阴雨天较多,导致防汛通道受阻,防汛土料运送不及时;增加三连圩以西欧阳河段防汛通道的建设有利于防汛工作的进行。 2)取消外坡抛石及连心桥以南外坡治理1.171km;取消连心桥以北泥结石路面,连心桥以南防汛道路沥青路面结构替换为泥结石路面。取消原因:荆山河下段变为圩内河道,河道水位根据在建****泵站调节,河道冲刷影响明显降低,取消外坡抛石及连心桥以南外坡治理;埭南北圩保护对象等级较低,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压力较小,圩内防汛通道可经连心桥与对岸三连圩防汛通道贯通,考虑取消连心桥以北泥结石路面,连心桥以南防汛道路沥青路面结构替换为泥结石路面,满足基本通行条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治理:1、施工扬尘:采取车辆蓬布、施工场地围挡、物料加蓬盖、场地及堆土洒水降尘、出入车辆清洗、密闭车辆运输等措施; 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合理设置运输车辆路线,保障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等措施; 3、施工机械运行废气:采用合格燃料、施工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拆迁过程废气:运输车辆覆盖、定期洒水降尘、产生扬尘的设备布置在下风向原理居民区一侧; 4、路面摊铺产生的沥青烟:使用全封闭且安装有沥青烟净化装置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车; 5、清淤废气:疏浚工期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敏感点区设置围挡,并定期喷洒除臭剂。 废水治理: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后,用作农家肥。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基坑初期排水,在围堰处设置潜水泵,将基坑积水直接排入河道。基坑经常性排水,通过水泵将基坑废水抽至专门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用于施工期道路抑尘洒水;底泥余水经沉淀或投加絮凝剂处理达标后回用。 噪声治理:1、选择低噪设备,并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2、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避开午休和夜间车辆运输,尽量避开村庄集中的线路,车辆出入时应低速、禁鸣。 固废治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施工开挖的弃土及疏浚底泥全部用于河道修复;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公司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按照《**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时清运,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浮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态措施:主体工程区主要是做好预防保护措施及土石方平衡的合理调运利用,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弃渣量,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防护措施,注意植被绿化,改善和恢复生态景观; 施工区施工完成后生态恢复,撒播草籽; 临时道路区主要是采取临时排水、沉沙等措施,后期采取迹地平整,恢复原地貌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措施:土地平整; 植物措施:采用1m×1m狗牙根草方格铺就草皮护坡,播撒狗牙根草籽; 临时措施:限行彩条旗,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塑料膜覆盖。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施工扬尘:采取车辆蓬布、施工场地围挡、物料加蓬盖、场地及堆土洒水降尘、出入车辆清洗、密闭车辆运输等措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合理设置运输车辆路线,保障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等措施;施工机械运行废气:采用合格燃料、施工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拆迁过程废气:运输车辆覆盖、定期洒水降尘、产生扬尘的设备布置在下风向原理居民区一侧;路面摊铺产生的沥青烟:使用全封闭且安装有沥青烟净化装置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车。 废水治理: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后,用作农家肥。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基坑初期排水,在围堰处设置潜水泵,将基坑积水直接排入河道。基坑经常性排水,通过水泵将基坑废水抽至专门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用于施工期道路抑尘洒水;底泥余水经沉淀或投加絮凝剂处理达标后回用。 噪声治理:已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联**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隔声屏障。已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 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夜间、中午居民休息的时间进行作业。限制车速,对运输、施工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 固废处置: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施工开挖的弃土及疏浚底泥全部用于河道修复;施工及拆迁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公司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按照《**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时清运,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浮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态措施: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已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施工方案及布设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优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表土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它覆盖物。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立即覆土恢复植被,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恢复。 水生生物保护措施:枯水期施工,施工前填筑好施工围堰。施工区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施工完成后随即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废水必须实现零排放。禁止鱼类繁殖季节在近岸施工,禁止在夜间施工,白天应将噪声设备特别是挖掘机等做好消声隔声措施,禁止所有捕捞。 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措施:土地平整; 植物措施:采用1m×1m狗牙根草方格铺就草皮护坡,播撒狗牙根草籽; 临时措施:限行彩条旗,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塑料膜覆盖,加强水土保持,避开雨季清表、加培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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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主体工程区主要是做好预防保护措施及土石方平衡的合理调运利用,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弃渣量,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防护措施,注意植被绿化,改善和恢复生态景观; 施工区施工完成后生态恢复,撒播草籽; 临时道路区主要是采取临时排水、沉沙等措施,后期采取迹地平整,恢复原地貌措施。 |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已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施工方案及布设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优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表土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它覆盖物。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立即覆土恢复植被,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恢复。 水生生物保护措施:枯水期施工,施工前填筑好施工围堰。施工区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施工完成后随即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废水必须实现零排放。禁止鱼类繁殖季节在近岸施工,禁止在夜间施工,白天应将噪声设备特别是挖掘机等做好消声隔声措施,禁止所有捕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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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