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3月23日12时00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组织开展G7522**-**公路(**至**段)施工监理№JL1标段总监办驻地建设直接采购工作,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
(二)工程项目名称:G7522**-**公路(**至**段)施工监理№JL1标段
(三)本次采购范围:G7522**-**公路(**至**段)施工监理№JL1标段总监办驻地建设工程。
(四)含税采购预算金额:56万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
****与采购人同属****集团下属企业,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资质。根据《关于****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相关业务统一委托****实施的通知》、《****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桂交科建发〔2025〕83号)附录2第2.4条,拟采用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对象
供应商名称:****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递交地址:****市**塘区高新二路六号一号楼8楼802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7****8287
电子邮箱:****@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采购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742(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塘区高新二路六号一号楼7、8、9楼
联系人:黄工 187****8287
采购单位:****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