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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300MW/600MWh****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今是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装机容量200MW/400MWh****电站,计划2025年底投产。工程主体包括布置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采用户外集装箱形式;**一座220kV升压站,本期安装1台容量250MVA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30±8×1.25%/37kV,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配套建设1回220kV出线,拟以约3公里长的线路接入220kV蔡州变。项目总占地面积2.99公顷,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配电装置室、辅助用房及储能设备区等,总建筑面积约2918平方米。站内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消防水池、进站道路及绿化设施。施工期间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碎石压盖、站区排水及绿化美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并布设临时覆盖、排水沟和沉沙池,确保土石方平衡及水土流失有效控制,建成后将成为区域电网重要的调峰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