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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彭坊~**35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融信****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和永**,主要建设内容为**35千伏输电线路路径总长13.53公里,其中架空线路13.5公里,电缆线路0.03公里。工程包括在彭坊35****电站利用备用出线间隔1个,在**35****电站扩建出线间隔1个,并相应增加二次及通信设施;全线**铁塔55座。项目配套建设牵张场5处、施工便道7860米及跨越施工场地24处。施工期间实施表土剥离与回填、土地整治、复耕等工程措施,开展植树种草和撒播草籽等植物恢复措施,并布设临时排水沟、土工布铺垫及苫布覆盖等临时防护设施,确保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连接彭坊乡与**乡的重要电力通道,显著提升区域电网供电可靠性。